(一)探视陪伴制度:
1、探视时间:上午:10:00——12:00
下午:14:00——21:00
2、每位病员仅限两人同时探视。
3、学龄前儿童请勿带入病房探视。
4、危重病员需家属陪住者,须经病区护士长签发陪客证,否则不能留住病区。
5、陪住者、探视者必须遵守医院和病区各项规章制度,不能擅自翻阅病历及其他医疗记录,不能谈论有碍病员康复或治疗之事。
6、不要随意使用病员食品和其他用具,不要在病员床上休息,不要在病人浴室洗澡或洗衣服等。
7、要保持病房整洁、安静;不准大声喧哗,不准吸烟饮酒,不准随地吐痰或乱扔果皮纸屑,要爱护公物,节约水电。
8、不准在病房内使用各类家用电器。
(二)访视接待制度:
1、访视内容:
1.1 病员及家属需对医疗方面进一步了解,询问患者在特殊检查、治疗等方面的疑问。
1.2 家属受患者委托,询问办理医疗上有关委托事宜。
1.3 家属对患者某种疾病的治疗及预后等,需进一步了解,有利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和理解。
1.4 病员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,维护患方的合法权益。
1.5 对病区医护人员服务方面的意见和情况反映。
2、访视时间及接待安排:
病区:14:00——17:00 值班医师或科主任
院部:周一~周五 医疗服务质量监控办公室
上午:08:00——11:00 下午:14:00——16:00
提示
本科拒收红包
不接待医药代表
谢绝商业广告
警方温馨提示
就诊病人及其家属朋友在医院内提高自防意识,妥善保管财物。